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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TF16949符合性證明LOC的出具及包含的內容时间:2022-11-30 符合證明函決定5.14.1 在以下情況之后,認證機構可出具符合證明函: a) 客戶能夠提供第1階段準備評審(見第6.5條)所需的信息,包括內部和外部績效數據,以及一個完整周期的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但不足十二(12)個月內部審核和績效數據; b) 相關現場已經完成初次審核(第1階段準備評審和第2階段)使用 IATF CARA(通用審核報告應用)工具1,沒有開放的不符合項;并且 c) 通過否決權(見第4.1條)的批準。 認證機構應在第 2 階段現場審核末次會議后二十 (20) 個日歷日內將所有要求的審核數據輸入 IATF 數據庫。該信息應采用指定的格式,用英文輸入。 認證機構應將決定通知客戶,并向客戶出具符合證明函。 符合證明函信息應在決定后的七 (7) 個日歷日內輸入 IATF 數據庫,并應采用指定格式,用英文輸入。 符合證明函應在輸入符合證明函信息后的二十 (20) 個日歷日內上傳到 IATF 數據庫。 符合證明函內容5.14.2 符合證明函出具日期為批準決定日,有效期最多為十二(12)個月。符合證明函應同時包含認證機構的LoC編號和IATF LoC編號1。符合證明函上不得出現IATF標識。 作為質量管理體系一部分并經過審核的任何外部支持場所或擴展制造場所的詳細信息應包含在符合證明函中。 符合證明函不應作為證書出現。 符合證明函模板應獲得IATF監督辦公室批準。 |